以色列教育2|以色列特殊教育二三事
以色列在政府層面和非政府層面, 一直深耕著特殊教育課程的設計與發展
此類課程設計的核心原則是:讓所有人都可以通過量身定制的計劃發揮個人潛力。
01. 1988年的《特殊教育法》
1988年,以色列政府所發佈的《特殊教育法》是推動以色列教育發展的一個轉折點。《特殊教育法》規定,國家需要向3至21歲有特殊需求的兒童及青少年免費提供教育課程,以提高和開發殘疾兒童的技能和能力,改善他們的身體,心裡,精神和行為狀況,傳授融入社會所需的知識,培養社交習慣和社交行為。

在以色列有超過50個組織,專門為視力或聽力受損,患有自閉症,發育障礙,學習障礙,身體障礙,有心理健康問題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個人提供幫助。
02. 特殊青年的春天
在以色列,有特殊需求的青年可以與同齡人一起參加各種運動訓練營,藝術項目和短途旅行。例如,非營利組織LOTEM致力於組織以親近大自然為主的戶外項目,曾吸引約3萬名殘疾兒童和成年人參與其中;而Shlava則提供音樂,舞蹈劇等項目,為特殊需求人群提供平台展示自己。

03. 入院就醫兒童學校
從北部到南部,入院就醫的兒童也能夠通過教育部認可的特殊醫院,制定學習計劃,跟上學習進度完成學業。例如,貝兒謝巴市Soroka醫院Saban兒科中心就有類似的服務提供,他們允許住院兒童通過病童學校計劃繼續學習。

04. 用科學方法解決根本問題
以色列高科技產業一直致力於開發創新型解決方案,不斷提高世界各地殘疾人的生活質量。最先進的以色列技術包括豌豆大小的望遠鏡植入物。這一革命性的技術,可改善黃斑變性(AMD)患者的視力,一些創新企業還為截癱患者開發了語音操作智能手機,設計了外骨骼,幫助截癱患者直立行走,正常地與他人交往。
來源:以色列大使館
